短纳税年度的定义
短纳税年度是指长度少于十二个月的财政或日历纳税年度。 短税收年度发生在企业开始或企业会计期间改变时。 较短的纳税年度仅对企业而言,对个人纳税人而言绝不会发生,因为个人必须以日历年为基础进行归档,并且不能选择会计年度。
分解短纳税年度
纳税年度是保持记录并报告收入和支出的年度会计期间。 企业可以将日历年或会计年度用作其收入报告的纳税年度。 日历纳税年度是指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十二个月。会计年度是指在任何月份的任何一天(除12月的最后一天除外)结束的任何连续十二个月的期间。 当公司的纳税年度少于十二个月时,简称为短纳税年度。
年度会计期间不包括较短的纳税年度,该较短的纳税年度发生在企业在完整的纳税年度中不存在或企业更改其会计期间时。 如果一家企业在5月中旬开始营业,并且企业主希望以日历年为单位提交申请,则该企业的纳税年度将很短,在表格1040上仅报告了7½个月的收入和支出。如果企业主希望使用与企业成立月份不同的月份开始的会计年度,则会发生这种情况。 同样,在十二个月内开业和停业的企业仍必须在短纳税年度内反映其当年营业期间的收入和支出。 提交纳税申报表和计算税收的要求通常与在较短纳税年度的最后一天结束的完整纳税年度的纳税申报要求相同。
当企业决定更改其应纳税年度时,也可能发生短纳税年度,该更改需要在实体提交表格1128后需要国税局(IRS)的批准。在这种情况下,短纳税期始于第一个旧纳税年度结束后的第二天,并在新纳税年度第一天的前一天结束。 例如,一家报告每年6月至6月收入的企业决定将其会计年度更改为从10月开始。 因此,必须报告从6月到10月的较短纳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