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没有提到建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也没有明确授予政府建立中央银行的权力。 那些严格解释《宪法》的人认为,政府没有任何未特别列为国会列举权力之一的权力。 批评人士还认为,美联储(Federal Reserve Bank)与私营部门关系过于紧密,从而违反了宪法,并且缺乏透明度和责任制。
重要要点
- 一些人反对美联储的存在,认为这是违宪的。那些反对美联储的人指出,美国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设立中央银行。 一些评论家认为,美联储与私营部门之间的联系过于紧密,以至于不能立宪,一些批评人士认为,美联储这12家地区性联储银行的行长是由董事会任命的。董事大多来自私营部门。
列举权力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8款列出了通常称为国会枚举权力的大多数内容。 其中包括代表美国借钱的权力,以及代币,建立货币和确定其价值的权力。 美联储的批评者指出,《宪法》没有提及实行这些行动的中央银行。 第十修正案还规定,联邦政府仅具有明确授予其的权力。 因此,有人认为成立美联储本身就是对《宪法》的违反。
与金融崩溃作斗争
美联储的成立是对1907年恐慌的反应,这是经济定期崩溃的最新表现。 在美联储成立之前,人们依靠私营企业主在危机时期恢复经济。 批评人士认为,美联储(Fed)创建的要解决的问题不再与2019年规模更大和复杂的经济有关。
为了度过1907年的恐慌,摩根大通(JP Morgan)说服其他大亨加入他的行列,向银行体系注入资金,帮助银行和企业生存。 此后不久,美联储就成立了,这样下次发生危机时,政府就不必再依靠私人了。
由私人理事会监督
12个地区性联邦储备银行中的每一个都由联邦储备理事会的一名州长监督。 这个独立的委员会及其主席由美国总统任命,并由参议院确认。 但是,地区银行行长由董事会任命,董事会主要由私营部门代表组成。 批评者认为,这些官员通常与他们所监管的银行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在对不良行为进行治安时更倾向于另辟way径。
批评者认为,这种制度违反了宪法,因为公共政策制定者被准私人机构所选择。 一旦任命官员,政府很难将其撤职。
美联储制定的政策影响着整个国家的经济和金融往来。 那些批评美联储的人希望在组织内部看到更多的透明度和问责制。 据称,公众在选举政府各个部门的官员中发挥着作用,但对于谁被任命为美联储或如何管理经济并没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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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联邦储备银行的数量,所有这些都由位于美联储董事会中的州长监督。
国会寻求透明度和问责制
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于2015年批准了一项法案,该法案要求美联储向美国人民传达其政策决定。 尽管《美联储监督改革与现代化》(FORM,Act)没有试图改变任命程序,但它实施了批评家们长期以来要求的许多变化。 美联储被要求披露雇员的工资,并强迫他们遵守与其他联邦金融监管机构相同的道德要求。 许多批评家认为美联储是不必要的和过时的。
该立法旨在使美联储现代化,并向公众提供更多信息,从而改善沟通和透明度。 通过更加清晰地了解美联储的运作方式,这项立法使公众有机会了解更多有关世界上最强大的金融机构之一的信息。 即使做出了这些改变,批评者仍可能会以美联储被认为违宪为由而继续呼吁终止美联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