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存优势
受益于幸存者是指一项法律协议,其中财产的共同所有人在另一共同所有人死亡时自动获得全部所有权。 此过程避免了涉及房地产定居点的法律麻烦。
借助生存来击垮
受益于幸存者,通常描述了一种联合租赁所有权,即当一个所有者去世时,资产自动转移给协议的一个或多个幸存成员。 此类协议通常被称为具有生存权的联合承租人,通常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拥有高价物品(例如房地产,商业实体或投资账户)时发生。
以幸存者为受益人的联合租赁绕过了遗嘱认证程序,否则遗嘱认证程序在将遗产资产转移给幸存者时适用。 例如,如果一对已婚夫妇共同拥有拥有生存权的房屋,则整个房屋的所有权将在其伴侣去世后自动移交给尚存的配偶。 没有这样的协议,并且在没有信托等其他遗产规划方案的情况下,房屋将经历遗嘱认证程序,这需要时间,而且可能并不总是符合所有希望继承遗产的人的期望。
共同租赁和共同租赁
生存福利是大多数共同租赁决定的基础。 普通法要求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确认共同租赁协议:所有共同所有人必须同时获得该资产的相同所有权,并且所有所有人必须控制该资产的平等份额。 所有所有者还必须拥有拥有资产的平等权利。 缺少任何这些要求的协议将无法成为联合租赁。
普通租赁(TIC)协议提供了对资产共同拥有权而没有幸存者利益的选择。 共同协议中的租赁涵盖了所有不符合共同租赁必要条件的共同所有权情况,以及一个或多个共同所有者希望在其死亡时将所有权转移给另一人的情况。 但是,从共同协议中租用继承的资产不能像联合租用中自动将资产转移给幸存者那样避免遗嘱认证过程。
与幸存受益人的其他协议
遗产规划的其他要素还涉及遗属抚恤金的通过。 具体来说,受保人死亡时,人寿保险计划,退休计划,年金和社会保障福利可以自动转移给另一人。 除了这些资产通过指定的受益人的基本转移外,一些保险单和年金还提供附加条款,使主要被保险人或年金者去世后,保险单或年金本身可以转移给指定的幸存者。 例子包括可变的生存人寿保险以及联合年金和幸存者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