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收入上限规定?
收入上限规定旨在限制在没有其他竞争对手或只有很少其他竞争对手的行业中运营的公司所能获得的总收入。 像这样的行业,一个或几个公司控制商品或服务的整个生产和销售,被称为垄断。
收入上限监管是一种奖励性监管形式,它使用奖励和罚款,并允许生产者一定的酌处权以达到社会期望的结果。 收入上限监管在公用事业部门中很常见,其中包括许多受政府制裁的垄断行业或特许经营的垄断行业。
收入上限规定的基础
政府监管机构对天然气,水和电力生产商等已实行垄断的行业实行收入上限规定。 由于这些行业向民众提供了基本服务,因此监管机构试图在服务的可用性,可负担性和质量与生产者提供服务的成本之间取得平衡。
收入上限管制类似于价格上限管制,后者旨在控制公司可以收取的价格,而收益率管制则旨在控制公司所赚取的收益率。
收入上限监管指南的决定因素
监管机构可以随时间调整收入上限,通常根据包含通货膨胀增加因素的公式进行调整,并且可以适当考虑效率的提高。 通货膨胀率是指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随时间上涨或下跌的速率,并且随着通货膨胀率的升高,收入上限通常也会提高。
收入上限法规还鼓励随着时间的推移提高公用事业的使用或生产效率。 例如,由于收入上限法规确定了公司每年可从其客户群中收取的收入水平,因此生产商有动机通过有效利用能源鼓励每位客户的最低需求,因为他们不会从中获得任何收入超出监管收入上限的超额需求。 效率的提高通常也会导致公司的收入上限增加。
税收上限法规批判
收入上限监管可以鼓励受监管公司和公用事业用户生产效率的提高。 他们还可以鼓励公司降低成本,以便在允许的最大收入中获得最大的利润。
不利的一面是,收入上限可能会鼓励公司将价格设定在不受监管的环境中的价格之上,并且它们可能会阻止公用事业公司增加客户,无论对社会有何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