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二次责任
次要责任是一种法律义务,其中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当一方促进,实质性贡献,诱使或以另一种方式负责第二方的侵权行为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 次要责任通常适用于侵犯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包括商标和专利侵权)的行为。
分解第二责任
次级责任基本上有两种类型:替代责任和分担责任。 普通法下的代理人原则下也存在替代责任,也称为高级应诉。 根据传统的主仆原则,它涵盖了上级负责其代理人或雇员的行为的责任。
但是,当企业既有能力又有权利防止这种侵权时,法院已将替代责任扩大到包括从侵权活动中受益的人。 例如,在 Dreamland Ball Room诉Bernstein&Co. Shapiro案中, 舞厅所有者被发现有责任要求乐团演奏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而不会补偿版权所有者,因为舞厅所有者从中获利违反。 即使乐团被聘为独立承包商,但根据应诉优先原则将替代责任分配给雇主。
分担责任
共同责任,也称为共同侵权,源于侵权理论,如果第三方了解或支持主要行为,则应追究第三方责任。 在分担责任的情况下,责任被分配给对他人的侵权行为做出贡献的当事方。 分担责任既需要了解侵权知识,也需要对其做出实质性贡献。 各方必须知道,他们为侵犯版权做出了重大贡献,才能通过分担责任承担责任。
美国 索尼公司诉环球影城公司 的案子测试了适用于新技术的共同责任范围。 环球影城(Universal City Studios)起诉索尼,称其出售家用VCR的行为实质上构成了非法版权侵权。 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即使索尼可能通过出售Betamax VCR在知情和实质性的情况下为侵犯版权做出了贡献,但由于该技术可能“广泛用于合法,无异议的目的”,因此可能会产生共同责任。即播放录像带的授权副本以供家庭观看。 因此,只要新技术“具有实质性的非侵权用途”,就不能将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