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VAT)是对已增加价值的每个销售点的产品征收的消费税,从原材料开始,一直到最终零售购买。 最终,消费者支付增值税; 处于生产初期阶段的买家将获得他们之前已支付的增值税的退款。
增值税通常表示为总费用的百分比。 例如,如果某产品的价格为100美元,并且有15%的增值税,则消费者向商家支付115美元。 商人保留$ 100,并向政府汇出$ 15。
增值税制度通常与国家营业税混淆。 使用营业税时,该税仅收取一次(在消费者购买的最后一点),因此只有零售客户才缴纳。 增值税系统是基于发票的,并在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收集,每次增加价值并进行销售。 生产链中的每个卖方都向买方收取增值税,然后将其汇给政府。 沿链的每次销售所征收的税额均基于最新卖方的增加值。
增值税示例
要计算消费者或企业必须支付的增值税金额,请计算商品或服务的成本,并减去先前征税的任何材料成本。 通过生产链依次征收10%增值税的示例如下:
电子元件制造商从经销商处购买由各种金属制成的原材料。 金属交易商(在生产链中此时为卖方)向制造商收取1美元,外加10美分的增值税,然后向政府支付10%的增值税。
该制造商通过其制造电子元件的制造过程来增加价值,然后将其出售给手机制造公司,价格为2美元,另加20美分的增值税。 制造商将其收取的20美分增值税中的10美分汇给政府,其他10美分用于偿还先前已向金属交易商支付的增值税。
这家手机制造商通过制造手机来增值,然后将其出售给手机零售商,价格为3美元,另加30美分的增值税。 它将向政府支付10美分的增值税; 另外的20美分将补偿手机制造商先前已支付给电子元件公司的增值税。
最后,零售商以5美元的价格向消费者出售电话,外加50美分的增值税,其中20美分已付给政府。
在此过程中,每个销售点支付的增值税代表卖方增加值的10%。
增值税主张
那些赞成增值税的人提出这样的论点,即增值税制度鼓励纳税,不鼓励人们避免这种行为。 在生产的每个阶段都征收增值税的事实奖励了税收合规性,并且有碍于在黑市上开展业务:对于因向制造商和供应商支付其投入品增值税而被记为税收的事实,他们有责任在其出库时收取增值税–他们创造或出售的商品。 零售企业有向消费者征税的动机,因为这是他们获得批发购买商品所支付的增值税额抵免的唯一途径。 还支持增值税,以更好地替代所谓的“隐藏税”。
由于通常对不同的产品和服务征收相同的百分比,因此增值税对经济决策的影响往往要小于所得税。 尽管如此,它仍然可以在一个国家的经济中注册。 除了提高税收收集效率外,增值税被认为是改善国家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增加税收和消除政府预算赤字的有效方法。
增值税争议
反对增值税的人士声称,这不公平地加重了低收入人群的负担。 与累进税(例如美国的收入较高的个人缴纳较高税率的所得税制度)不同,增值税就像固定税,所有收入水平的所有消费者均缴纳相同的百分比,而与收入无关:年收入为$ 50, 000或$ 500, 000,您将在产品和服务上被征收相同的15%增值税。 显然,与$ 500, 000个人相比,这10, 000美元的个人预算可节省15%的费用。 如果前者缴纳了1, 000美元的增值税,则占他年收入的2%。 如果后者支付相同的$ 1, 000增值税,则仅是其收入的0.02%。
为了消除这种收入不平等的论点,大多数具有增值税的国家(包括加拿大和英国)都提供了许多免税优惠,通常免除童装,育儿和杂货等必需品。
美国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唯一成员,没有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