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规U?
法规U是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一项法规,该法规管理以证券为抵押品并以保证金购买证券的实体的贷款。 U规章限制了为购买更多证券而可以扩大的以证券担保的贷款的杠杆量。 涉及的证券通常包括股票,共同基金和其他市场交易证券。
重要要点
- U法规是美联储的一项要求,适用于通过保证金股票提供担保的放贷人(不包括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保证金股票包括在国家证券交易所(例如纽约证券交易所)注册的股票证券,在美国证券交易所进行的场外交易(OTC)证券纳斯达克,可以转换为保证金股票的债务证券以及大多数共同基金。该法规适用于商业银行,储蓄和贷款协会,联邦储蓄银行,信用合作社,生产信用协会,保险公司以及拥有员工股份的公司法规U对以购买证券或存入保证金股票为目的,使用证券作为贷款抵押品的实体提供信贷的限制。
了解法规U
U法规旨在减轻在证券交易中使用保证金杠杆时(特别是当个人或企业获得过多杠杆时)存在的附带风险。 通过限制保证金金额,U法规旨在限制借款人,银行或贷方在可能导致相对于扩展的实物资本而言非常大的损失的情况下可能承受的潜在损失。
U规例特别关注以证券作为抵押品的杠杆作用,以购买额外的证券。 它适用于经纪交易商以外的实体,例如商业银行,储蓄和贷款协会,联邦储蓄银行,信用合作社,生产信用协会,保险公司以及具有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公司。
法规U对实体可以发行给借贷人的股票或其他证券以购买更多证券的借款人的最大贷款额度设置了限制。 可以提供的最大贷款价值是抵押证券市场价值的50%。
U法规旨在为在杠杆可能导致相对于可用资金的巨额损失的情况下,借款人,银行或贷方可能遭受的潜在损失设置一个底线。
银行贷款人要求
法规U有两个重要的要求,银行贷方必须遵守。 首先,银行贷款人必须获得超过100, 000美元作为抵押的抵押贷款的目的声明(表格U-1)。 第二,如果贷款将用于购买证券,则银行贷方只能将信贷的50%作为贷款抵押的证券的价值提供信贷。
条例U特别适用于为购买证券而扩展的有抵押贷款。 这就是目的声明对遵守法规U至关重要的原因。对于超过100, 000美元的贷款,目的声明要严格执行。 银行贷方发行以不打算用于购买更多证券的证券作为抵押的贷款时,不受联邦储备委员会的限制。
1936年
U规例首次开始涵盖商业银行专门提供的证券信贷。
法规U限制示例
例如,假设借款人想从银行借钱购买证券,而借款人计划使用$ 400, 000的证券作为抵押。 贷款需要提供披露贷款目的的表格U-1。 由于贷款是用于购买更多证券的目的,因此银行可以向借款人提供的最高信用额度为20万美元。 如果借款人将他愿意用来担保贷款的抵押物增加到$ 500, 000,那么银行可以向他提供$ 250, 000的贷款。
法规U豁免
法规U的某些例外情况可能适用。 当以证券作为抵押贷款时,非银行贷方受到的监督稍有不同。 此外,针对员工股票期权计划提供的贷款可能不受《 U规》的要求。